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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討論 (上情提要)首先與各位讀者道歉,筆者這篇個案討論拖了相當久的時間才著手進行撰寫。吉祥食品的個案與先前幾個發表過的一樣由真實個案改編(吉祥食品理所當然是虛構的名字),基本上可以分為以下三個主題事件來討論:
一、 吉祥食品委託第三方物流配送往蓮州的貨物,在不知情狀況下與有毒氣體共同載運。 二、 此事實不幸被蓮州日報抓包,威脅將上地方新聞報紙。
三、 經吉祥食品蓮州子公司主管的溝通協調,初步判斷有轉圜空間,需要吉祥食品支付35萬
(30萬廣告費+5萬檢查費)的封口費。
從中國的物流現狀談起
中國消費市場充滿機遇與挑戰,在於其「移動成本很高,移動效率很低」的現實狀況。誰能夠從這樣的條件中,安然地搞定各種運輸環節的問題,以最低成本完成運輸任務,這對其而言就是機會,反之,自然是嚴峻的挑戰。
現實條件的侷限性,在物流方式的源頭就會有所調整,在日本、台灣所習慣的4度C低溫配送、日配送、宅急配送,在中國市場基本上只有部份一級城市(省級市、直轄市)市區內有實現可能,而且屬於配套生產的運輸功能(搭配區域中央廚房配送到市區門點,如:永和大王的醬料加工中心、麥當勞的蔬菜加工中心、便利店的鮮食品項),而非主力盈利的利潤中心。
在物流溫層的限制之下,中國大陸所運作的跨省、跨市物流就侷限在冷凍運輸、常溫運輸此兩項。在大陸型國家,物流所面臨的下一個問題,便是地方財政獨立核算的現實狀況,因此距離越長、路線所經過的行政區越多(收費站、關卡也越多),就會造成更多的交通規費疊加的問題。
規費就連帶造成物流商為了攤提費用,物流不可能為某特一客戶專屬性服務(除非其能一次性滿足經濟配運規模),必須集合不同的客戶需求來進行統籌配運,貨物儲運的用途來源就無法被妥善管理、區隔。
個案企業—吉祥食品所委託配往蓮州的食品運輸,與其他工業用戶的有毒工業用氣體一併運輸,就是目前現狀的產物。對於不知情的吉祥食品而言,被蓮州日報記者曝光,確實是相當冤枉。但吉祥食品如何就處理責任,讓物流商來共同解決或是分攤處理壓力,在亡羊補牢上是有其必要性的,後續如何與物流商精進儲運標準更是管理的必須作業。
筆者描述個案問題的起源,除了與讀者分享目前中國大陸物流的現狀,與可能發生的一般性問題之外。也希望能夠提醒有志於在中國大陸有志於產銷管理的讀者,在中國大陸「出廠價」與「到岸價」是實實在在的兩個概念,其中將會涉及截然不同的成本、售價、利潤體系,在結構設計、管理活動中都應該將其考量在內。